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业务申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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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一、普通门诊的支付比例及报销手续
(一)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医院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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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普通门诊核报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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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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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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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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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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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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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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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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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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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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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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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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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参保人一天只享受1诊次(1次挂号)普通门诊医保待遇。甲类药品费用按100%纳入核报范围;乙类药品及医院制剂费用按60%纳入核报范围。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按60%纳入核报范围。
2.参保人在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同一笔门诊费用不能同时享受普通门诊、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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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不能办理零星报销。
二、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办手续
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月至12月25日(申报期)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情形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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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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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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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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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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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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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广东政务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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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网站,点击热点专题内“人社、社保专题”,进入后再点击“社保专题”,选择您需办理的业务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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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申请表格可在顺德社保网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dsdsi。
※本指南未尽事宜可拨打区政务服务热线22838180或登录顺德社保网或关注“顺德社保”公众微信号。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